注意事项:
1.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:2025年4月18日(周五)07:30开始,考核地点设在娄底市公安局室外田径场。
2.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考证,与身份信息不符的,均不得进入考点。凡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,请提前了解交通状况,熟悉出行路线。
3.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,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。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,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,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测评场地,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,违者取消资格。
4.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,不能进行复测,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前或测评时以身体不适及其他理由提出缓测。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,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或继续参加体能测评,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违反测评规则所造成的意外情况,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5.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、规则和注意事项,10米×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,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,男子1000米跑、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。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、运动鞋,注意防暑。
6.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。